根据《关于常德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常人社发〔2022〕 5号)文件精神,从2022年4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上调,我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失业金发放标准相应做出调整(失业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%),市城区调整后的标准为1566元/月,其他区县市调整后的标准为1395元/月,月标准较调整前分别提高180元和153元。同时,根据省就业服务中心《关于继续受理失业补助金申请的通知》(湘就服函〔2022〕3号)要求,我市将继续受理符合2021年申领条件的失业补助金申请,调整后的失业补助金标准将提高到313元/月和783元/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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